日前,美國發(fā)布新機動車排放標準。
該標準規(guī)定,從2011年以后的型號開始,除非車輛被證明符合加利福尼亞排放標準(加利福尼亞 CCR標題13),機動車生產商、經(jīng)銷商或其他人不能在新墨西哥州(USA)供應、要約出售、銷售、進口、交付、購買、租借、租賃、獲取、接收或注冊新的客車、輕型卡車、中型客車及中型車。
日前,美國發(fā)布新機動車排放標準。
該標準規(guī)定,從2011年以后的型號開始,除非車輛被證明符合加利福尼亞排放標準(加利福尼亞 CCR標題13),機動車生產商、經(jīng)銷商或其他人不能在新墨西哥州(USA)供應、要約出售、銷售、進口、交付、購買、租借、租賃、獲取、接收或注冊新的客車、輕型卡車、中型客車及中型車。


